看完priest的《大哥》意犹未尽?为你精选10本同样包含【主受】、【正剧】、【近代现代】元素的同类佳作。
大哥
简介
少年魏谦,十三四岁没爹没娘,带着个拖油瓶小妹妹,艰难地生活,还捡到了死皮赖脸缠上了他的流浪儿一个,起了个名叫小远。魏谦做梦都想出人头地,是个要钱不要命的钱串子,他的前半生都在铜皮铁骨地逆流而行,以功成名就为第一要务,好不容易稍微混出点头来,自以为看到了命运的曙光,谁知道小远突然犯起了神经病。CP:经典款毒舌女王和屁颠屁颠的忠犬组合更新时间为每天中午11:00,如果有事我会挂请假条或者挂在头天的作者有话说里,神马都没说就木有更新,那揍是……存稿箱时间设定错了【揍……拜谢萧璃妹纸的封面~扫雷:女王前期很中二,忠犬每月总有那么几天化为狂犬、有金手指七月三日VIP,当日三更,长评送分,请转载的诸位尽快撤文了,感谢支持正版~专栏链接
相似《大哥》的小说 10本
以下小说与《大哥》风格相似,喜欢的读者不要错过
读者评论
我更喜欢看他们小时候的时期。特别是小宝和小远争宠那里真的把我笑死!小宝100个脑子都玩不过小远啊
非常好看,好看的我都不知道该怎么介绍了,人物太活了,我心目中的top
啊啊啊太好看了吧。。好喜欢看这种偏现实向的文。。p大文笔依旧好的爆炸。!喜欢。
我最难过的还是大哥在文中没掉过一次流泪 也许是在他家人走后他已经流尽了 也许是他是家里的顶梁柱 是一颗坚韧不拔的大树 但小宝在这段青春叛逆中掉过许多眼泪 宋奶奶也因为大哥没钱辍学工作而掉过眼泪 成长中的魏之远也掉过一次眼泪 是幸福的眼泪 在我的印象中他累了困了痛苦的时候总是一副惨淡苍白的脸色 没喊过累和痛 只说过自己很难受 而所有人都忘了他也才十七八岁 大哥的经历我看一次难受一次 但幸好他们的生活终于越来越好了 小宝长大了 魏之远也从来没让人操心过 魏谦 我希望你现在掉的一滴眼泪都是幸福的掉眼泪
等等,我不懂为什么大哥要打小宝,小宝和攻遇见变态。攻为了保护让小宝跑去叫人,不是很正常吗,干嘛要打小宝啊,,,难道非得他们两个一起对抗那个变态才是对的吗,妈呀,打完之后还要说什么还让小宝不要抛弃别人自己走。。小宝什么战斗力啊,让她去叫人才是最对的选择,如果真跟攻一起对抗那个变态,到时候受连他们在哪估计都不知道,真的好莫名其妙啊,这一段写的让人好无语啊
你们都说好看,那我现在去看咯
现在是凌晨3点,没错,看到这个点,还没看完,从来没看过这么穷这么苦逼人生的文了,不过也能理解,60年代是这么穷来的
去年在学校看完的实体书,今年想重刷一遍打开夸克才发现居然那么多九年前的评论,原来这本文这么古早的吗,怪不得这么好看。
话说九年前我七岁,原来九年前就有那么多人看耽美了啊( ̄□ ̄)
作业用七十章的内容写出了七百章的气势,用短短的七十章诠释出来人的一生,并且让读身临其境,欲罢不能
10 赞
大哥真的很令人心动,整篇文章一点水分没有,文笔好的更是没话说,细致的感情和坎坷的经历真的很有代入感,感情线不强但是却牵动人心,剧情线强烈但是却不拖沓,真的是一篇很好看的文了,每一个人都有血有肉,这才是小说该有的样子,想起了一句话,一本书的好坏在于读者是否能够代入角色,现在细品也确实,如果看书中并没有代入感,看完后感觉真个人很平淡,那这也确实不算是一本好书,只有代入角色才能更细的去体会书中的每一个人,仿佛那是自己就是他了一样,跟他一同哭与笑,有时候真的不得不说,prist火起来确实也不是完全没理由,这本也算是她的成名作了,唉,好文就是无论何时看都会有另一番感受,从不觉得腻,二刷的感觉真的不一样,第一次读的时候是代入感极强,有些地方真的是看的痛心与压抑,但是二刷再回过头来看这些内容的时候,只会觉得苦涩与漠然
最后我只想说,那些死了的人物在我心依旧活着,因为“我们只是走了,不是死了”,他们走了,从这本书中离开,但却不是死亡,因为我们内心中他依旧是鲜活的,死亡并不是消失,被遗忘才是。他们会在我心中,直到我也死去,有人将我遗忘
22 赞
不知道是当时看的时候小吗,看完就觉得有些地方它是可以写进语文试卷阅读理解里的,就觉得文笔很好,剧情也不错。嗯…这本和撒野,它们都让我莫名忍不住想去重刷,感觉像茶像酒一样,越品越觉得醇香醇香的
6 赞
我一直男也看的很嗨啊,不懂为什么[zj],有可能作者的文笔太好了,写的很不错,爱情不分性别没有对错,不喜欢但也要给予起码的尊重,这才是正的三观。
415 赞
心疼魏谦,很欣慰有魏之远一直坚持爱护他,想象辛苦奋斗半生,渐渐的亲友分别各自组建家庭,最后只剩自己这种感觉很心酸。作者笔下的人生百态残酷而又温暖,生活很艰难,但只是短暂的,朝着正确的方向和目标一点点前进会好的。
1 赞
这个评论区真的是我看过这么多书中,最和谐的一次了,也是目标最相同的一次[鼓掌]
37 赞
那些在耽美下面发怎么是耽美之类言论的。 你告诉我你喜欢看哪本。我去下面发个好烦啊怎么是言情
443 赞
耽美也看了不少,但是第一次就同性恋,主角为什么会爱你只是你刚好和我是一样的性别这种感受我是第一次在作者笔下感受到,这么详细的剖析,他们为什么会相爱,为什么会导致这种性格真的就是感同身受一样,太棒了作者
9 赞
如果你于现实彷徨,历经着绝望,看一下这本书吧!
王尔德有言:“我们都生活在阴沟里,却仍有人仰望星空”
毛姆也曾说过:“在满是六便士的街上,有人抬头看见了月光”
纵使阴沟黑暗,前路漫长,我们终会驱散迷惘,走向远方。
这本书好戳泪点
第一次哭:他还没想好如何活,就先想到了死
第二次哭:他端端正正地站着,好像少先队员对着国旗宣誓一样掷地有声地说:“等我长大了,我照顾你,我去赚钱,我养你好不好。”
魏谦的心忽然软了一下,他第一次明明白白地感觉到了自己陷下去了一块的心,以至于无所适从,几乎不知该如何表达,只好做出讨厌的大人的模样,笑话起魏之远来:“那你倒是快点长啊,我看萝卜都比你长得快。”
魏之远信誓旦旦地说:“我想明天就长大,我……我一辈子都对你好,以后不让你吃一点苦。”
“明天就长大?”魏谦弯下腰,一只手就抱起了魏之远,把没穿鞋的小崽子丢在床上,“我上哪给你找那么立竿见影的化肥去?”
第三次:我也不是你的亲弟弟啊,你怎么对我那么好?
第四次:他一生渴求的,伤他至深
第五次:所有苦难与背负的尽头,都是行云流水般的此世光阴
后面还有好多次……
当我们在抱怨穿什么鞋子时,有人却没有脚。
有人正享受幸福,有人正传播罪恶,有人正承受苦难,有人正播撒希望,而我们,无疑是最前者
13 赞
那是与死亡掺杂在一起的,扭曲变态背德而又荒诞可怖的爱/欲,已经超出了一个少年能够承担的底线。
“清风不解风情,吹乱少年的心”,唱词美好,可乱了心的少年,却不一定每个都是光风霁月的。
魏之远清晰地知道自己正在滑向一个深渊,然而他不知该怎么阻止。
魏之远的理想就是赚钱养他哥啊!呜呜呜呜总算是苦尽甘来,不敢言说的爱意,终是得到温暖的归宿,被人妥贴地放在心里。
从今以后,我们只有死别,不再生离——钱钟书。
9 赞
我都要爱上大哥了!爷们啊纯爷们啊!!!以前看的耽美憋屈死我了,里面的受要不就娘炮要不就弱鸡,特么的我就纳闷了!你是受但你首先还是个男人啊,完全一副女主的样子干嘛不直接去泰国变性回来和攻相亲相爱。但是!大哥!啊啊啊啊啊,我第一次感觉到两个男人的感情!谁都不是需要被保护的娇花,我爱你就是要和你比肩而立!
367 赞
好久以前看过p大的这篇小说,最近耽美泛滥,各种烂文,现在看看评论区莫名感叹,男人就应该好好当男人,不是矫揉造作就叫耽美
14 赞